警用裝備是警察在保護自己及群眾人身安全時所使用的武器,由于其特殊性不是任何場合都可以使用的。那么警用裝備在什么情況下可以使用呢?相關部門日前公開征求意見,做出了如下規(guī)定,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研究下吧!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經(jīng)警告無效的,可以使用警用裝備:
(一)實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行為或者實施該行為后拒捕、逃跑的;
(二)實施危及他人生命安全行為或者實施該行為后拒捕、逃跑的;
(三)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騷亂、暴亂、行兇、脫逃,以及劫奪上述人員或者幫助實施上述行為的;
(四)國家規(guī)定的警衛(wèi)、守衛(wèi)、警戒對象和目標受到暴力襲擊、破壞或者有受到暴力襲擊、破壞的緊迫危險的;
(五)以暴力、危險方法抗拒、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或者暴力襲擊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按照上述規(guī)定,下列情況下也可以直接使用警用裝備:
1、來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導致更為嚴重危害后果的;
2、為了攔截危及公共安全、人身安全且拒不聽從人民警察停車指令的車輛,或者為了排除危及人身安全的動物的侵害;
3、持有武器的人民警察遇有違法犯罪行為人拒不聽從該人民警察保持安全距離的指令,或者接觸其武器時。
警用裝備的特殊性決定了使用場合的限制,只有正確的使用警用裝備才能保障自身的安全及社會的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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