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武器是街頭巡邏的特警隊員(即負責治安穩(wěn)定的公安干警)執(zhí)行任務期間攜帶的一套警用裝備。它最大的特點就是能夠在不傷害人質的前提下能夠擊斃犯罪分子,在這種嚴格條件的要求下警用裝備的威力要如何把握呢?
如何把握警用裝備的威力?
第一、警用裝備是可以導致犯罪分子喪失抵抗能力,但不會危及生命的
首先,警察武器一般用于城市地區(qū)或人口稠密地區(qū)。在發(fā)生暴力恐怖事件時,警察武器必須具備制止事件的能力。在很多情況下,罪犯在受到刺激后往往會犯大錯。他們通常死后才犯罪。如果警察直接射殺罪犯,后果將過于嚴重。因此,警察武器必須在不危及罪犯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失去抵抗力。催淚瓦斯很合適。
第二、警用裝備必須在處置犯罪分子的同時不會傷害人質
在某些情況下,犯罪分子劫持人質,這就需要警方果斷處理,因為一旦處置不當,人質就可能受到傷害。在這種情況下,狙擊步槍是最合適的選擇。然而,狙擊步槍往往太大,無法在現場使用。所有的步槍和手槍都將被用作殺死罪犯的武器。這就要求武器的精度非常高。更重要的是,威力不要太大,因為罪犯是被殺的,子彈不會對人質或周圍的人造成傷害。在所有情況下,警察武器的一般權力都應受到限制。
Copyright ? 2018-2022 煙臺遠大安全設備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 備案號:魯ICP備18016720號